省局推进落实“东北振兴气象保障能力区域共性事项”工作任务
添加时间:2019-10-16
为贯彻落实《中国气象局党组关于为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高质量气象保障服务的实施意见》(39号文件)精神、优质高效完成东北区域中心《东北振兴气象保障文件实施共性事项和建议清单》有关工作任务要求,9月18日,省局总工程师刘实主持召开工作落实协调会。省局办公室、观测与网络处、应急与减灾处、科技与预报处、人工影响天气处、计划财务处、人事处及现代化办公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中国气象局副局长余勇对"东北振兴气象保障能力建设相关事项"落实方面的指示精神和省局局长赵大庆的批示要求,协调与会部门要按照"认真落实、做好对接、跟踪项目、及时汇总、重大进展会议研究"的总体要求部署落实,要做到落实有思路,推进有举措。会议详细分解落实了气象服务能力建设、科技创新、人事人才、经费投入、国际交流合作等5个方面共15项区域共性事项工作任务,明确了牵头处室和配合处室,细化了落实要求和时间节点。
据悉,此项工作由省局现代办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处室各司其职,国庆节前将相关工作任务的落实思路和措施报东北区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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